🚫 寵物洗劑廣告也有法律規範! 🚫
❗ 寵物食品與用品禁止宣稱療效,違者可處罰20萬至100萬元! ❗
你知道寵物洗劑廣告也有法律規範嗎?
📌 根據《動物用藥品管理法》第19-1條規定,只有動物用藥品才能標示療效。
未取得動物用藥字號的產品,
如保健品、清潔劑、食品、玩具等,皆屬於一般寵物用品,不得宣稱具療效。
📌 許多賣家並非故意違規,而是因看到同行廣告內容,未了解法規而跟風模仿,不慎誤觸法律底線。
尤其是新手賣家,在推廣產品時,必須特別留意合規行銷。
📌 在選擇廣告文案時,建議參考行政院農委會發布的《寵物食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認定原則》。
該文件列舉了允許及禁止的用詞,可作為撰寫文案的依據,避免誤導消費者。
「寵物食品與用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認定原則」
https://gazette2.nat.gov.tw/....../type2/gov62/num25/Eg.htm